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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个集团的子公司,能不能一起投标?
来源:蔓延科技 2026年09月15日

很多投标人疑问:母公司下属多家全资 / 控股子公司,能否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投标?答案不能一概而论,需要结合法规、招标项目要求区分场景。

一、法规基础

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四条: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投标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。违反规定的,相关投标均无效。

两种情形判定

  1.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:多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,禁止同时投标
  2. 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:母公司控股多家子公司,母子公司之间、同母公司下各子公司之间,属于存在控股管理关系,不得同时投同一个标段 / 同一项目
简单理解:同集团下,有控股关系或负责人相同的主体,不能同项目同台投标。

二、容易混淆的例外情况

若两家公司仅为同一集团参股,但不存在控股、不存在管理关系,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同一人,不属于条例禁止范围,理论上可同时投标。但部分招标文件会额外增加限制条款,要求投标人承诺不存在关联投标,需要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。

三、实操风险提醒

  1. 即便招标文件没有写明,只要符合条例禁止情形,两家同时投标,投标直接判定无效,浪费标书制作成本与保证金占用。
  2. 关联企业同时投标,极易触发电子招投标平台 AI 串标筛查,带来核查风险。
  3. 部分项目允许关联企业作为总包 + 分包配合参与,但分包不属于投标人,不能同时提交两份独立投标文件。

小结

同集团子公司能不能一起投标,先查两点:①法定代表人是否同一;②相互之间是否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。满足任一条件,禁止同项目投标;无控股管理关系,仍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殊约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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